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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挤贫困户 侵占扶贫款

来源:聊城市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22-03-17 11:23:02

“做事只打自己的如意算盘,把整个村搞得不像样子,这次他们两个被查处,我们心里踏实多了!”提及东阿县鱼山镇某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田某某、村党支部原委员战某某,村民们都感慨不已。

20172月,东阿县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某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田某某伙同村支部委员战某某侵吞专项扶贫资金建设蔬菜大棚,东阿县纪委立即成立调查组展开调查。

田某某自20015月起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一开始他还能尽职尽责,但随着任职时间越来越长,面对手里的诸多权力,私心逐渐膨胀起来。他凭借自己的家族势力,在村里独断专行,大搞“一言堂”,群众对此敢怒不敢言。2014年,在上报村里扶贫开发项目时,田某某与党支部委员战某某合计,上报蔬菜大棚作为村扶贫项目,并且在上报扶持开发项目实施方案时,明知两人不符合条件却将两人作为扶持贫困户上报,打起了侵占扶贫资金发家致富的“如意算盘”。

根据项目实施方案,上级批准该村建设22个扶贫蔬菜大棚。在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付后,为了侵占更多扶贫资金,田某某和战某某商议出一个看似“天衣无缝”的方案。建棚前,为了阻止贫困户建大棚,田某某不但隐瞒了建大棚有扶贫资金补助的优惠条件,还故意设置了建棚必须交1万元押金、必须统一建棚、统一种植作物等苛刻条件,并将这份附带条件的“方案”通过村里的喇叭向全体村民公布,结果贫困户都知难而退,没有人报名建棚。达到目的的田某某和战某某两人先是以贫困户的名义建设2个大棚,然后又找了12户关系比较密切的贫困户顶名。这样一来,两人不仅能拿到14个大棚的扶贫补助资金,而且大棚也能由两人经营、收益。看到田某某主动建大棚,有跟他关系好的村民问其原因,田某某这才说起上级有补助的事情,最终又有其他贫困户陆陆续续建立起8个大棚。直到22个蔬菜大棚全部建完以后,其他贫困户才从附近村知道建大棚是有上级补助的,虽然都愤愤不已,但却敢怒不敢言。

14个大棚全部建好后,为防止与被顶名户之间的利益纠纷,田某某拟定了一个租赁合同,并以村委会的名义与12户被顶名户签订,为应付上级调查,签订时间被提前至201410月建棚的时间。同时,田某某和战某某安排12户顶名贫困户在领取名单上签字,并要求他们统一口径,上级调查时就说扶贫资金都领到手了。上级部门来验收时,田某某、战某某又提前和12户被顶名的贫困户打好招呼,告诫他们只需要站到大棚前拍照即可,啥也不要说,其它的由两人负责解释。通过这种方式,田某某和战某某顺利通过了验收,侵占了14个大棚共计11.92万元扶持资金。

早在201610月,田某某就因贪污、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和违反工作纪律,被鱼山镇党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但他仍不知悔改,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反而又在扶贫资金上动起了歪脑筋。面对再次审查,田某某百般抵赖、不断翻供、态度恶劣。

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更容不得侵占。田某某、战某某竟然把国家的扶贫政策当作“发家致富”的机会,将扶贫资金视为“唐僧肉”,挖空心思、侵占截留、“补贴”自己,影响极坏。漠视纪律、无耻无畏,二人最终为自己的贪婪付出了代价。20178月,鱼山镇党委给予田某某、战某某开除党籍处分,并将二人相关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181月,田某某、战某某因犯贪污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