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监督曝光 >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中共东阿县纪委关于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来源:中共东阿县纪委发布时间:2018-12-20 09:38:48

今年以来,东阿县纪委监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断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现予以通报。

一、东阿县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孟锋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

2017年底,东阿县人社局将2017年度市级精神文明奖违规发放给5名劳务派遣人员,共计9104元。孙孟锋作为分管政工和财务的副局长,对此负有领导责任。东阿县纪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二、东阿县第四中学副校长张海东“私车公养”问题

2017年5月,东阿县四中12名教师赴聊城实验中学参加会议期间,违规报销个人燃油费单据3张,款计300元。张海东作为分管学校财务工作的副校长,对此负有领导责任。东阿县纪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三、东阿县住建局党委委员、房地产管理处党组成员、主任沈庆孟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

2013年1月至2016年8月,东阿县房地产管理处以发放职务补贴、大厅补贴、水电补贴、考勤费补贴、出车补贴、子女上学奖励补贴等各种津贴、补贴为名,累计违规发放津贴补贴62.221万元。2017年4月,房管处退回津贴、补贴61.533万元。沈庆孟作为东阿县住建局房地产管理处主任,对此负有领导责任。东阿县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四、东阿县工业总公司工会主席高磊“私车公养”问题

2017年7月,东阿县工业总公司工会主席高磊违规报销个人汽油费300元。东阿县纪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五、东阿县新城街道办事处张汉吴村原党支部书记许士勇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

2013年,东阿县新城街道办事处张汉吴村违规发拆迁奖金23万元,目前该村已退缴资金18.56万元。许士勇作为时任党支部书记,对此负有领导责任。东阿县纪委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

六、东阿县刘集镇任庄村原党支部书记任保宏“私车公养”问题

2013年4月至2017年9月,东阿县刘集镇任庄村原党支部书记任保宏,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修车费1990元、燃油费10205元,共计18195元。东阿县纪委给予其留党察看处分。

七、东阿县刘集镇位山村原党支部书记刘万敬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

2017年1月,东阿县刘集镇位山村违规为村干部补发2014年至2015年各类补助款,共计63980元。刘万敬作为时任刘集镇位山村党支部书记,对此负有领导责任。东阿县纪委对其进行书面诫勉。

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抓、扎实抓、盯住抓,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细落小落实。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带头转变作风,身体力行,以上率下,不折不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形成“头雁效应”。东阿县纪委监委坚持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发现问题、纠正问题、查处违纪行为,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为创造良好政治生态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中共东阿县纪委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