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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阿县纪委 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典型问题的通报

来源:中共东阿县纪委发布时间:2018-12-21 09:38:49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持续释放集中整饬“四风”的强烈信号,发挥警示震慑作用,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予以通报。

一、东阿县陈集供销社党支部书记、理事会主任刁志岭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2017年6月至2018年3月,东阿县陈集供销社报销招待费6次,共计6428元,均没有公函和消费清单。陈集供销社党支部书记、理事会主任刁志岭,对此负有领导责任。东阿县纪委对其进行书面诫勉。

二、东阿县县委政法委综合科科长张玉峰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2018年2月7日晚,东阿县县委政法委招待市委610办来人期间,其中有红酒6瓶,每瓶84元,共计504元。目前已退还酒款500元。东阿县县委政法委综合科科长张玉峰对此负有领导责任。东阿县纪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三、山东广电网络有限公司东阿分公司原经理万维杰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2015年,山东广电网络有限公司东阿分公司超标准列支招待费26619.23元;2016年超标准列支招待费47641.44元,共计74260.67元。时任山东广电网络有限公司东阿分公司经理万维杰,对此负有领导责任。东阿县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四、东阿县食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副主任科员孙其勇违规领取津贴补贴问题

2017年7月,东阿县食药监局副局长孙其勇赴银川参加食品安全风险管理专题研修班期间,违规超标准领取交通补贴320元。东阿县纪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增强敬畏意识,守住纪律底线。各级党组织要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东阿县纪委监委将认真落实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主动作为,强化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各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在驰而不息纠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的同时,加大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重点纠正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严肃予以查处,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绝不姑息,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                    

中共东阿县纪委

                            2018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