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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阿县纪委关于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来源:东阿县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19-01-29 09:38:05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正风肃纪,强化警示教育,现对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予以通报。

一、东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杨茂杰等2人“私车公养”问题   

2017年,东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销单次加油产生的燃油费单据12.85万元,无法核实用油车辆,且存在报销个人燃油费问题。东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杨茂杰以及党组成员、副局长柴润生对单位车辆管理松懈,对此负有领导责任。东阿县纪委给予杨茂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柴润生党内警告处分。

二、东阿县供销社办公室主任刘建国公款吃喝问题

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2018年1月和4月,东阿县供销社在招待中违规使用酒水。2018年11月,东阿县供销社办公室主任刘建国将酒水款项退回至单位。东阿县纪委给予刘建国书面诫勉处理。

三、鱼山镇小店村原党支部委员、村委委员王秀中违规领取误工补贴问题

2011年至2013年,小店村建设门市楼和住宅楼期间,时任村干部王秀中在领取工资的同时,以现金方式领取误工补助25000元。鱼山镇党委将上述问题与其他违纪问题合并处理,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其将涉案款25000元退赔村集体。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用铁的纪律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做到常抓不懈,一抓到底。东阿县纪委监委将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大查处问责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顶风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出一起,问责一起,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

中共东阿县纪委

                                  2019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