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监督曝光 >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中共东阿县纪委关于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发布时间:2019-11-28 09:38:01

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成果,进一步净化党风政风社风民风,东阿县纪委县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东阿县铜城街道办事处张道口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张学臣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张学臣在担任张道口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期间,2016年至2018年,分别为村干部张学金、张守银发放出工补助0.18万元、0.02万元。张学臣作为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负主要责任,2019年11月,铜城街道办事处纪工委给予张学臣诫勉谈话处理,张学金、张守银同志将领取的补助款退回。 

2、东阿县姜楼镇东辛村党支部书记徐士国违规发放通讯补助问题徐士国在担任东辛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规报销2016年1月至2016年8月电话费用共计0.09万元。2019年11月,姜楼镇纪委给予徐士国诫勉谈话处理,徐士国本人将违规领取通讯补助退回。 

3、东阿县高集镇贾庄村村委委员、计生专职主任刘凤英违规领取津贴补助问题刘凤英在领取村委委员工资的同时,还违规领取计生专职补助、小队长工资,2017年至2018年,刘凤英违规领取津贴补助共计0.61万元。2019年11月,高集镇纪委给予刘凤英诫勉谈话处理,刘凤英将违规领取的津贴补助退回。

上述3起典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各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深刻吸取教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作为、履职尽责,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对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收敛不收手的,发现一起严惩一起,坚决通报曝光。各级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增强党性观念,加强自身修养,强化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中共东阿县纪委

2019年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