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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阿县纪委关于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东阿县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19-12-02 09:38:03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警示教育全县党员干部,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东阿县纪委县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东阿县刘集镇林场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马传成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6年至2017年,林场村违规向在职干部发放补贴0.79万元。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马传成对此负有主要责任。2019年11月,刘集镇纪委对马传成进行诫勉谈话,对李清芳等三人进行批评教育。马传成、李清芳、李清忠、张秀珍将违规领取的补贴退回。 

2、东阿县新城街道办事处大赵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赵敬刚违规发放通讯补助问题2014年至2016年,大赵村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赵敬刚违规报销电话费0.5万元。2019年11月,新城街道纪工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赵敬刚将违规报销的通讯补助退回。

3、东阿县大桥镇曹庄村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朱成金同志违规发放补贴、通讯补助等问题2015年到2016年,曹庄村违规发放补贴1.68万元,违规向朱成金、孙晓霞,张守勇、王培成发放零工款0.7万元,违规报销朱成金个人电话费0.024万元。2019年11月,大桥镇纪委对朱成金进行诫勉谈话,对孙晓霞等三人进行批评教育。朱成金、孙晓霞、张守勇、王培成四人将违规领取的补贴退回。

上述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充分体现了东阿县纪委县监委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的坚决态度和坚定决心,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高度警惕,从以上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敬畏纪律、严守规矩,以身作则,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重要意义,做到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不折不扣执行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形成良好的党风政风。                             

                                  中共东阿县纪委

2019年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