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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阿县纪委关于3起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来源:东阿县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20-08-19 09:45:14

       为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警示教育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东阿县铜城供销社党支部书记、理事会主任秦良河违规报销个人车辆费用问题

       2017年1月,秦良河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个人车辆维修、保险等费用共计2.62万元。东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委员会将上述违纪问题与其他违纪问题合并处理,给予秦良河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责令其退赔违规报销的费用。    

二、东阿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崔文江超标准配置办公桌椅问题

东阿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崔文江违规决策为本人及三名副局长超标准配置人均为6000元的办公桌、人均为1500元的办公椅,明显超出同时期省级标准(办公桌椅3000元/人/套)。对此,崔文江负有直接责任。东阿县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其将违规桌椅进行处置,处置资金予以上交。

        三、高集中心卫生院原副院长冯高生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

冯高生在担任高集中心卫生院副院长期间,超标准使用面积为14.6平方米的办公用房,超出规定标准。东阿县卫计局将上述违纪问题与其他违纪问题合并处理,给予其记过处分,并免去其高集中心卫生院副院长职务。

       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上述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以身作则,严格自律,树立良好形象。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管理监督,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令行禁止东阿县纪委监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大查处问责力度,对无视党纪国法、顶风违纪的单位或个人要严肃查处,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