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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阿县纪委通报2起违规公款吃喝典型问题

来源:东阿县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20-08-19 09:45:40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正风肃纪,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2违规公款吃喝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姜楼镇陶楼村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陈瑞霞公款吃喝问题

2013年至2014年,姜楼镇陶楼村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陈瑞霞利用职务之便,采用报销单据的方式用村集体资金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吃喝招待,共计1619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姜楼镇党委予陈瑞霞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其退赔村集体1619元。

    二、牛角店镇城建办主任孙海明公款吃喝问题

2015年1月,孙海明利用职务之便,将应由个人承担的餐费共计2063元用公款报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孙海明于2016年12月1日退还牛角店镇财政所2063元,牛角店镇党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2起典型问题反映出,仍有少数单位和党员干部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识不够、违规吃喝问题尚未完全收敛。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中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对苗头性、倾向性的违规吃喝问题及时进行整治,县纪委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大对违规吃喝问题的发现和查处力度,决不允许发展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