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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阿县纪委关于3起 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典型问题的通报

来源:东阿县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20-08-19 09:45:42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中央和省、市、县三令五申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但仍有一些单位和党员干部不知敬畏、顶风违纪。为严明纪律和规矩,县纪委对3起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典型问题予以通报。   

一、刘集镇郭庄村原党支部书记郭道龙违规发放补助、工资问题

刘集镇郭庄村原党支部书记郭道龙,违规为其本人及村干部郭丙德、郭道俊、郭春华、秦立新、郭道珍六人发放补助31215元,违规为郭丙德、郭道俊两人发放村干部工资40950元,郭道龙对此负有主要责任。刘集镇党委给予郭道龙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郭庄村村委会委员郭丙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郭庄村会计郭道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有关人员退回相关费用。

二、姜楼镇西辛村党支部书记王清席违规领取工资问题

姜楼镇西辛村党支部书记王清席2013年违规领取工资7200元,姜楼镇西辛村原村委委员、会计王广生2013年违规领取工资3600元。姜楼镇党委给予王清席党内警告处分,给予王广生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王清席等两人退回违规领取工资。

三、新城街道办事处小周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周传河违规发放补贴问题

新城街道办事处小周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周传河,违反《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三次提议召开只有11人参加的户代表会,研究决定给本人及周传华、周传芳、杜德芹、周庆厚、周传平、周长营七名村干部发放误工补贴共计24.48万元。新城街道党委给予周传河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周传华、周传芳、杜德芹、周庆厚、周传平、周长营六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周传河等七人退回违规领取补贴。

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防“四风”反弹。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规范津贴补贴发放的有关规定,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东阿县纪委监委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决刹住滥发津贴补贴等不正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