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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阿县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东阿县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20-08-19 09:45:55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震慑,县纪委对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刘集镇司法所办公用房超标问题

       2017年2月21日,聊城市纪委在东阿检查时发现刘集镇司法所使用的两间办公用房面积超标。刘集镇党委给予刘集镇司法所所长刘庆民党内警告处分县纪委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曹绪涛诫勉谈话。

         二、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科科长张维东工作日午间饮酒问题

2017年3月7日,张维东工作日午间饮酒。东阿县交通运输局给予张维东警告处分,县纪委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县交通运输局党委成员、副局长刘修建诫勉谈话。

       通报强调,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问题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抓好各项制度规定的落实。纠治“四风”专项整治期间,县纪委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