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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阿县纪委关于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的通报

来源:中共东阿县纪委发布时间:2018-10-17 10:09:59

为加强警示教育作用,助力脱贫攻坚战略全面落实,东阿县纪委对2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一、姜楼镇胡庄村原党支部书记胡长乾对扶贫资金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2015年11月,胡庄村村民胡绍友以胡某才、胡某山和胡某起的名字虚报冒领扶贫资金15000元。时任胡庄村党支部书记胡长乾在胡绍友申报和领取扶贫资金过程中审核把关不严,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姜楼镇党委给予胡长乾党内警告处分。

二、高集镇程楼村村委委员、会计程振忠违规领取扶贫种植项目补贴问题

2016年,程振忠以其妻子的名义领取扶贫种植项目补贴13200元。2017年3月,程振忠将违规领取的扶贫补贴退回高集镇经管站。高集镇党委给予程振忠党内警告处分。

严肃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整治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管党治党责任的重要内容,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县纪委监委将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胆敢向扶贫资金财物“动奶酪”以及脱贫攻坚工作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等问题,坚决从严从快查处,并严肃问责追究,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以正风肃纪的实际成效助力脱贫攻坚。

中共东阿县纪委

                                 2018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