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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阿县纪委 关于2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 受到问责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中共东阿县纪委发布时间:2018-10-10 10:14:51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到实处。现将2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受到问责的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一、东阿县农商银行扶贫领域相关协议签订不规范被问责问题

2018年,在县委巡察中发现,东阿县农商银行在金融扶贫攻坚前期工作开展中,扶贫领域相关协议签订不规范,缺少签订日期。东阿县农商银行党委在扶贫工作中缺乏责任意识,工作开展不扎实,负有全面领导责任。东阿县纪委责令东阿县农商银行党委作出书面检查。

二、高集镇朱海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朱传金扶贫工作不力被问责问题

2009年至2016年,高集镇朱海村原会计朱传祥挪用截留的粮食直补款13878.26元用于个人支出2016年,该村擅自更改扶贫种植项目方案,未按照原方案所定人员发放扶贫款;2016年,该村5名村干部私分扶贫项目补贴剩余款5049元。高集镇党委对所有涉案人员作出处理,并收缴所得违纪款项。朱传金作为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此负有领导责任。高集镇党委给予朱传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自警自醒,引以为戒。各级党委(党组)要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真抓真管、严抓严管;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东阿县纪委监委将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始终高悬问责利剑,倒逼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中共东阿县纪委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