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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东阿县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22-07-07 09:38:12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19日至11月30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东阿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党委进行了巡察。2021年5月27日,巡察组向东阿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严格履行整改工作责任

  (一)高度重视,统一部署

  中心党委高度重视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通过巡察整改工作推动妇幼事业高质量发展。巡察组反馈意见后,中心立即成立了由党委书记申玉珍同志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各项任务落实和整改措施具体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巡察整改方案,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确保整改成效。

  (二)对照清单,建立台账

  为有效推动巡察整改工作,中心党委逐一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把握政治巡察的基本要求,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以巡察反馈的4大方面,33个问题为依据制定了整改任务落实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保证巡察反馈意见无缺项、无遗漏、全覆盖。

  中心党委将6—8月确定为集中整改期,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了33个问题集中整改期内要完成或阶段性完成的任务和措施,严格对照标准,明确了各项整改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问题清单、整改期限,形成了整改台账。党委书记带头,党委班子成员对照整改任务清单,主动对位认领任务,认真履行对党组织的承诺。

  (三)细化措施,明确责任

  中心党委坚持将整改任务细化落实到各位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整改工作全面推开后,党委书记对党委班子成员进行逐一约谈,听取其所承担整改工作的推进思路和任务进展情况,与各班子成员一道剖析问题根源,逐项细化方案和措施,形成整体性系统化的整改工作体系,进一步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责任人,进一步夯实责任,并要求各位党委班子成员认真对照查找自身问题,举一反三查找分管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追本溯源,深挖病根,对症下药,科学施策,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在领导班子带领下,各科室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层层压实责任,人人承担责任。党委书记及时掌握落实整改的进展情况,对已完成的任务及时销号,对个别进展缓慢或整改不到位的任务进行督办。

  (四)严格标准,推进整改

  三个月来,中心党委不断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推动,通过中心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齐心协力,截至8月30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修订完善《党建档案管理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请销假制度》、《“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26项,批评11人,收回资金3117.5元。4方面33个具体问题已按时间节点完成阶段性任务。对于整改工作中属于中长期的任务,目前已明确整改举措,正在按照制定计划扎实推进,确保取得成效。

  二、整改内容及措施

  (一)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没有落地落实,部分重点工作开展不积极、不主动的整改情况。

  1.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意识不强。意识形态领导小组虚化弱化,作用发挥不力。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分工不合理,副组长王燕作为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只负责宣传、“学习强国APP”工作,对宣传阵地建设、网络舆情安全等重要工作不涉及,也不参与理论中心组相关工作分工。2017年以来的年度计划和工作总结中未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部署和总结,班子成员在述职述廉报告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中未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查摆。

  整改情况:切实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委书记申玉珍同志为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明确了领导小组职责和工作要求。并成立党务部专门负责意识形态工作,并重新调整了领导分工,由党委委员刘娅楠同志分管意识形态工作。对当时的分管领导王燕同志提出批评教育。强调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全面履行“一岗双责”,要求各领导班子成员要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干部年度个人考核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

  (2)意识形态阵地建设薄弱。2017-2019年未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等文件,未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未向上级党委汇报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未进行意识形态领域通报。对党的政策理论以及主流思想的宣传引导不够重视,未利用好宣传栏、公告栏、微信群等宣传阵地开展思想理论宣传和引导。

  整改情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制定《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每三个月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一次学习研讨,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等,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范围,截至到8月底,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两次,专题研讨一次,切实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到实处。制作了宣传栏和宣传标语,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3)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宗教工作部署不到位。中心党委没有将党的宗教政策在本单位进行集体研究、安排部署,没有作为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进行学习。

  整改情况: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宗教工作,让党的宗教政策在我院落地生根,6月底对宗教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研究。将党的宗教政策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并进行专题研讨。

  2.对重点工作开展不积极、不主动,工作成效欠佳。

  (1)新医院建设工作推进不力。新院建设原定于2018年3月动工,2019年12月竣工验收,截止到2020年12月7日仍在工期内。

  整改情况:成立了新院建设项目推进小组,主要领导杨同明院长每天实地督促施工单位,制定施工计划,了解工程进度,加大监督及管理力度,目前绝大部分工作已经完成,现进行细部处理,清理卫生,准备验收工作,即将试运行。

  (2)医德医风建设工作推进不力。中心未建立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并未将医德表现与医务人员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优评先挂钩。在医院文化建设方面缺失相关材料,在关心医务人员身心健康、增强医务人员职业荣誉感、维护医院人员合法权益方面未尽到应有责任。

  整改情况:在医德医风考核方面,我院成立了院长任组长,各副院长任副组长的医德医风考核委员会,建立《医德医风考评制度》、《考评细则》与《考评档案》,《考核细则》中将医护人员的日常表现与医护人员职称晋级、岗位聘用及评优评先挂钩。在医院文化方面,我院下大力气建设医院文化,明确了医院宗旨、愿景方针等内容,体现了医院对医护人员身心健康的关心关怀,增强医护人员荣誉感,聘请法律顾问对医护人员进行法律服务,依法依规行医,充分尽到维护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的责任。

  (3)执行报备制度不严格,存在漏报问题。中心对报备工作敷衍应付,2019年度年初报备、季度报备及2020年第一、第二季度报备工作均未按要求报备,存在漏报问题。

  整改情况:已向派驻组学习如何报备,有问题积极与派驻组沟通制定报备制度,规范报备流程,明确需报备事项及时限,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及时报备。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做出深刻检讨。 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扛得不牢,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浮于表面,相关制度执行不严格。 (1)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全面,风险防控措施过于宽松。中心未按要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未对财务、采购、招标、人事管理等关键岗位的廉政风险点进行梳理排查,未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整改情况:制定妇幼保健院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实施细则、廉政风险防范工作机制;积极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进行廉政风险点监督排查。

  (2)未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未把谈心谈话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未按要求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抓早抓小,谈话提醒。

  整改情况:开展了上半年谈话提醒,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纠偏纠错;加强廉政谈话,及时了解干部的思想动态,注重抓早抓小。

  4.政治理论学习浮于表面,贯彻落实学习制度重形式轻成效。

  (1)理论学习形式单一。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党委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不到位,缺乏切实可行的推进措施,学习形式局限于会议传达、领学、抄笔记等形式,对学习成效未进行监督。

  整改情况:制定《党员学习制度》,完善学习计划,拓展理论学习的形式,比如外出参观红色教育基地、观看教育片、上党课等,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的学习不局限于自学和集中学习。对支部书记提出批评教育,责令其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大对党员学习成效的监督力度。

  (2)对理论中心组学习思想不重视。中心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未将专题研讨纳入学习计划,理论学习内容由领学人自行确定,随意化严重,学习记录敷衍空洞,仅有标题没有内容,无法体现学习情况。

  整改情况:制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专人按照要求进行规范记录;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领学人和领学内容,按规定要求进行专题研讨。 对支部工作认识不深不透,支委会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 (1)支部书记缺乏担当。机关党支部支委会未进行具体分工,未做到责任到人,支部书记政治担当不够,认为业务工作是主业,党建工作是兼职,对自身应承担的职责推诿搪塞。

  整改情况:对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做出深刻检讨。于2020年12月31日进行了支部届中选举,申请成立了第一党支部和第二党支部,重新选举了第一支部书记刘娅楠,支部委员郑飞、杨辛志,第二支部书记王华,支部委员马颖、张金玲,并召开了支委会,明确第一党支部组织委员杨辛志,宣传委员郑飞,第二支部组织委员马颖、宣传委员张金玲,做到职责清晰,责任到人。

  (2)支部会议与行政会议混开、混记。提供的2017年支部会议记录中,存在11次院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及党员共同参会的情况;其中,有5次支部会议研究部署业务工作。

  整改情况:建立《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和《支委会议事规则》,将院长办公会和支委会区分开来。

  6.对党员的教育监督管理不严不实,学习成效低。

  (1)学习计划缺失,学习效果打折扣。2017年,中心党支部没有制定党员学习计划,党员学习内容杂乱无序,学习频次、篇幅各不相同。

  整改情况:已制定了学习计划,规定了学习科目,严格按照学习计划进行学习。

  (2)党员学习被动消极,频次、内容未达到规定要求。2018年,10名党员学习未达到规定频次,其中,党员朱健学习9次,只完成规定频次的22%,2019年,4名党员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学习不到位,其中,班子成员杨同明仅学习了四讲,只完成规定学习内容的13%。

  整改情况:制定了《党员积分制考核管理实施细则》,细化了党员考核标准,督促党员按时完成理论学习,坚决杜绝学习掉队的现象再次发生。由党员所在的党支部对其提出批评教育,加以整改。

  (3)部分党员学风不实,理论学习笔记存在代写问题。党员张金玲2018年党员学习笔记存在2种不同笔迹、2020年存在3种不同笔迹;朱健2018年党员学习笔记存在2种不同笔迹。

  整改情况:由党员所在支部对其提出批评教育,并要求其做出深刻检讨;按照党员考核标准,定期对每名党员进行积分考核,并作为年底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坚决杜绝代写笔记的情况再次发生。

  7.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不到位,工作标准不高,缺乏有效监管。

  (1)档案保管不严格,党内活动记录丢失。党内活动记录丢失。2017年以来存在党课记录、党员活动日记录缺失问题。经座谈,中心没有建立党建工作档案管理制度,没有明确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在单位搬迁时部分材料丢失。

  整改情况:建立《党建工作档案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责任到人。建立专门的党建档案存放处,做好党建档案保存工作。

  (2)党务工作者业务不熟练,态度不严实。中心未对党务工作者开展常态化教育培训,党务工作者业务不熟练,工作态度不严实。2018年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时,因不了解工作要求,让非党员中层干部也参与了对支部党员的投票,出现了票数多于党员数的“乌龙”。

  整改情况:对杨辛志同志提出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做出深刻检讨;加强对党务工作者的业务培训,要求党务工作者熟练党务各项党内生活的工作制度,按照各项要求严肃开展组织生活。

  (三)权力运行不规范,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财务管理存在漏洞

  8.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

  (1)“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不合规。中心对党委班子和行政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认识不清,未结合实际明确、细化本单位重大问题清单,在讨论、决策“三重一大事项”时,先经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再作为议题上报党委会决策,违背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相关规定,党委“把方向、管大局”职能没有充分发挥。

  整改情况:重新修订“三重一大”决策流程,严格按照决策流程进行“三重一大”决策。

  (2)院务公开制度执行不到位。2020年4月14日实施《院务公开实施方案》后,各科室未按照制度规定,厘清公开内容并进行院务公开。

  整改情况:院务公开方面,由办公室牵头重新梳理各科室应公开的内容,理清各科室在院务公开方面的职责,按时公开,并做好登记,办公室对各科室不定期进行抽查,纪委办公室监督执行。坚持举一反三,加大所有制度实施的督查力度,保证制度落实不打折扣。

  9.重大问题运行过程任性随意,风险突出。

  (1)选人用人程序不严谨。在招聘工作人员时,中心过于倚重第三方公司管理顾问,不仅让其担任主考官,而且赋予其“拍板定音”的权力,党委书记未行使决策权。

  整改情况:重新修订了《人才招聘管理办法》,成立了招聘管理委员会。

  (2)大额资金支出不合规。部分大额资金支出没有会议纪要、合同,2017年以来涉及资金共计101.981万元。

  整改情况:制定并完善支出流程及支出后附详单等制度,并严格加强审核。

  (3)药品耗材采购流程不明确、合同档案不规范。未指定药品耗材采购制度规定,未明确相关工作流程,2017年以来的医药产品购销合同因保存不当部分丢失,后补合同90%以上没有有效期限、没有经办人、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签字。

  整改情况:已完善药品耗材采购相关制度及流程;药房工作人员根据库存及本院药品供应目录制订采购计划,经药剂科主任审核后,交采购人员,采购人员及时根据采购计划在山东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采购药品,遇有紧缺药品耗材应积极组织货源,保证药品耗材供应。已制定完善规范的药品耗材采购相关制度及流程,固定采购人员及药品会计负责药品的出入库管理及按医保规定及时回款问题。现在所有购销合同档案均严格按照要求签订。

  (4)在建设工程款支出手续不完整。2020年支付部分在建工程款未附会议纪要、招标手续和合同,共计549.53万元。

  整改情况:2020年全年工程款会议纪要、大额资金审批单手续均全部归档整理,财务科、基建科分别留存备查。制定《关于执行在建工程付款流程单的决定》,严格按照流程单要求进行工程款支出。

  10.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违规问题禁而不绝。

  (1)公务接待超标准问题依然存在。2017年接待高唐县妇幼保健院11位人员时安排10人陪餐,涉及金额1071元;2019年接待微山县妇幼保健院5位人员时安排9人陪餐,涉及金额2196元。

  整改情况:出台《公务接待费报销管理办法》,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公务接待若因工作需要,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应严格控制陪同人数,不得层层多人陪同,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报销初审岗、出纳岗对报销单据进行初审。复审岗对报销进行复审并严格把关。

  (2)差旅费报销不合规,报销凭证要素不全或超范围报销。2017年报销工作人员王燕、刘娅楠外出学习费用未附相关通知,共计8856.3元;2017、2018年超标准报销陈辉、崔丽红、崔霞、外来专家住宿费、交通费共计1207.8元。

  整改情况:出台《差旅费费报销管理办法》,并根据管理办法要求严格审核差旅费报销,报销初审岗、出纳岗对报销单据进行初审,复审岗对报销进行复审并严格把关;2017年报销工作人员王燕、刘娅楠外出学习费用未附相关通知问题整改情况:相关人员已作出情况说明,其中王燕同志已提供会议通知,刘娅楠同志该次报销为提前支付的培训费,实际出差产生费用在2017年9月份报销,会议通知在2017年9月份提供;2017、2018年超标准报销陈辉、崔丽红、崔霞、外来专家住宿费、交通费共计1207.8元问题整改情况:①陈辉退回住宿费40元;②崔丽红已作出情况说明,该笔费用为科室成员李玉国、张鑫二人出差产生,崔丽红作为科长为此次外出学习签字,从而导致误解为多报车费;③崔霞退回超支费用74.5元;④付玉敏、崔霞退回10元;⑤姚绪军退回1元,⑥外来专家2019年-2020年共计退回2006元。财务科进行科室自查,同时举一反三,看其他人员是否有超标准报销的情况,对超标准报销的情况一律全额收回。对财务科长进行了诫勉谈话。

  11.管理体系有漏洞,内控机制不健全。

  (1)车辆管理制度有缺口,监督不到位。中心未制定车辆管理和维修相关制度,2017年以来车辆维修没有明细清单,涉及金额9.1436万元。

  整改情况:制定了《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执行,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用车行为,严格按照要求,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公务用车管理办法,逐一排查在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公务用车管理方面,严格执行公车定点停放、定点维修的管理,健全完善专人负责、统一派车等措施。严格执行车辆派遣、驾驶、检查等规定,坚决杜绝公车私用等与公务无关事宜。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决不允许酒后开车,不违章驾驶,不带故障行车,不准以车谋私。对公务车辆的使用范围、出车原则、有关纪律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并强化日常监管。

  (2)财务制度不健全,未形成管理闭环。中心财务管理制度不全面,对资金支出流程、财务报销流程、票据凭证审核、进出库材料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方面没有指定详细规定,明确职责分工和权限。账证不符。2019年9月30日记账凭证显示支付邹平市卫生健康局3.136万元,但所附发票单位是济南历下聚益印务中心,收款单位是济南宝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三方不一致。使用定额发票入账。2017-2020年存在办公用品报销使用定额发票入账问题,涉及金额共计3.41万元。财务管理记账不规范。2017年7月-9月存在资料入库单与出库单不一致问题,共计3.198万元。

  整改情况:建立健全财务科各类制度《日常费用报销管理办法》《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固定资产报销管理办法》等18项制度,在今后的账务处理工作中严格按制度要求规范会计行为,资金支出、财务报销、凭证审核等均按各岗位分工明确职责及权限;制定财务科各岗位的岗位说明书;针对定额发票报销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单次报销使用定额发票不得超过300元;针对账证不统一,三方不一致问题,已提供涉事单位开具的情况说明,并对财务科相关人员做统一培训,制定并学习《日常费用报销审核标准》,严格规定了各类费用报销附件要求,并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规定审核各类单据;针对入库单与出库单不一致问题,首先加强单据财务审核,财务科初审岗、出纳岗根据《药品、耗材费用报销审核标准》文件要求层层审核,复审岗严格把关,其次要求药库管理员将药品发票、销货清单、入库单一同提供给财务科。

  (四)担当意识不强,工作作风漂浮,为民理念树的不牢

  12.党委担当作为意识不强。

  中心党委对深入推进医疗体制改革缺少思路和方法。对本院科室分工不明晰、人员管理不严实、业务能力有短板等突出问题没有聚合班子团结协作的力量,未拿出动真硬碰的态度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推动解决,而是在2019年9月底依托北京市东方万圣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推行精细化管理体系,本管理体系过于追求制度条目的细化。

  整改情况:我院已停止精细化管理模式,并针对这近百项制度和规定进行了整合。中心党委将加强理论学习,整合医疗体制改革的思路和方法,加强医院管理,聚合领导班子,形成合力,努力发展医院业务;我院重新对医院的领导班子进行了分工,并明确科室职能,加强人员管理与聘用。

  13.部分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精气神不足。

  (1)科室职责划分不明晰,部分科室出现推诿扯皮问题。后勤科与药房之间因氧气瓶的存放问题相互推诿,截止2020年11月25日仍未解决;后勤科与综管中心因物资购买存在争议,影响工作正常运转。

  整改情况:我院对医院的科室职责进行了明确的划分,整合了医院的部门职能;现后勤科与药房职能进行了明确,并对氧气瓶的存放进行了规范、合理存放;针对物资购买存在的争议,我院对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进行修改,明确了物资购买流程,物资采购工作已正常运转。

  (2)工作拖沓散漫,纪律执行不严。医证科工作人员上班时间用手机观看影视剧;11月2日检查行政楼工作人员到岗情况时发现,11名工作人员外出无记录,吴建光请假条无领导批准签字。

  整改情况:制定《工作纪律管理办法》,针对工作人员外出问题,我院规定,外出需填写请假条,写明外出原因,并由科主任签字;针对请假问题,我院规定,请假条需经科主任、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才能生效。对吴建光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做出检讨。

  (3)未对关键岗位兴业人员开展相关技能培训和业务培训。中心未对药品采购科和招标科相关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和业务能力考评,药房工作人员对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操作认识不足,导致订药不及时,订药渠道落后固化;招标办负责人对招投标基本知识和流程不了解,缺乏经验和资质。

  整改情况:已对药品采购科及相关人员进行了专业技能和业务培训;对药房工作人员进行了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操作认识的培训,加强管理;建立东阿县妇幼保健院培训管理制度,对包括招标在内的科室负责人进行技能培训及理论知识学习。

  14.工作作风漂浮,形式主义问题突出。

  (1)日常考勤、请销假制度繁冗拖沓,脱离实际。推行精细化管理体系以来,中心行政楼与业务楼均执行“八签到”制度和每小时工作记录制度,干部职工将大量时间、精力用于撰写文书和履行程序,制约了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影响了工作质量和效率,与初衷背道而驰。

  整改情况:对日常考勤、请销假等繁冗拖沓的制度均进行了修订,简化了工作流程,将医院的主要精力放在医院发展以及院内业务开展上,加强员工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2)工作总结抄袭敷衍,数据错误。计划生育科2017年度和2018年度工作总结雷同85%以上;儿保科2018年度和2019年度工作总结雷同90%以上,2018年与2019年工作总结中听力筛查数据(初筛32人)完全相同。检验科2018年工作总结中业务收入数据书写错误。

  整改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做出深刻检讨;由办公室对工作总结等一些材料的数据严格审核把关,做好数据核对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635-3282630 ;电子邮箱 defybg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