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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县统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东阿县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22-07-07 09:42:04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23日至2021年1月15日,第三巡察组对县统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5月27日,巡察组向县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对于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县统计局党组高度重视,态度端正,照单全收,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2021年6月1日,县统计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县委组织部远程教育中心一级主任科员邢焕强、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组长卓朝凯出席。局党组书记、局长曲华锋对班子关于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统计局反馈问题清单存在的4个方面、32条问题进行深入对照和分析,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情况。

  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县统计局成立了以局长曲华锋为组长,一级主任科员秦明为副组长,各科级干部及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与县委巡察组联系并做好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期间的日常工作。同时,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人,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5月27日至8月27日,各班子成员按照工作职能分工对问题进行了主动认领,并深入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经深入整改,建章立制7项,批评教育20人次,收回资金600元。

  二、实施步骤

  集中整改工作时间为三个月(2021年5月27日至8月27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提高认识,制定方案(5月27日-6月27日)

  学习领会巡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并报县委第三巡察组审核同意后实施。

  (二)落实整改,建章立制(6月28日-7月27日)

  全面落实整改情况,建章立制,确保取得整改实效,采取有效措施,对照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反馈出来的问题,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细化整改情况,依照整改方案,不折不扣,逐项落实,全面整改。

  (三)整改总结(7月28日-8月27日)

  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整改情况报告并上报县委第三巡察组,并在一定范围内及时公布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听取多方面意见,自觉接受监督。

  三、整改情况

  (一)政治站位不高,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

  一是党组议事规则不明。

  1.统计局党组未制定党组议事规则,党组会议和行政会议混淆,对应由党组会议讨论决定的“三重一大”事项由局长办公会进行讨论决定,且2017年至2019年的局长办公会均只有会议纪要,无会议记录。

  整改情况:制定了党组议事规则,与行政议事权责分开。6月11日,党组研究四楼文化长廊及208室党建宣传栏,住户调查辅助调查员及记账户补贴。6月30日,党组研究同意以下决议:1、研究通过从7月份开始缴纳网络信息费;2、讨论通过部分人员任务分工。秦明同志负责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方面的工作,于庆华同志负责意识形态工作,由尹方同志负责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王莹同志负责互联网+监管工作;3、研究通过对第七次人口普查公报的印刷公开发放的决议。7月14日,党组研究通过以下决议:1、研究通过印制2021年统计年鉴的决议;2、研究同意发放1-6月份畜牧调查辅助调查员补贴。

  二是部分“三重一大”事项不透明。

  2.统计局2017年和2018年所有的大额资金支出均决而不议,缺乏民主充分讨论和科学论证,共涉及会议11次,资金121.42万元;2019年和2020年共存在5次大额资金支出未集体研究的情况,涉及资金13.31万元。

  整改情况:即知即改,严格执行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涉及1万元以上的资金一定上会集体研究决定。不再出现大额资金支出决而不议问题,以后涉及的大额资金均附上会议纪要。

  三是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存在薄弱环节。

  3.意识形态工作组织机构不健全。统计局未成立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未明确直接主管意识形态责任制的班子成员,仅片面将意识形态工作划到党建工作中。

  整改情况:成立了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曲华锋任组长,秦明、刘红燕、司尚荣任小组成员,秦明直接主管意识形态工作。6月30日,根据工作需要,局党组研究决定,由党组成员于庆华同志分管意识形态工作。

  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责任有差距。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统计局党组2018至2019年未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研究、未在党内定期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未向县委提交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的书面材料;4名党组成员2018至2019年度的述职述廉报告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仅1名涉及意识形态工作。

  整改情况:局党组已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全局意识形态工作,并通报一次全县意识形态领域情况。7月15日,向宣传部报送意识形态整改完成情况。

  四是纪律规矩意识淡薄,对巡察、审计工作重视不足。

  5.提供巡察资料拖延应付、质量差。巡察组共向统计局下发3次提交材料清单,统计局均未按时提供,其中最长超期为12天;提供资料重复混乱,统计局共提供两套机关制度汇编,其中一套为2019年3月制定,与其2019年3月合并入发改局实际不相符,党建各类活动资料未分类。

  整改情况:已上报整改方案,整改问题清单,加强了各类资料整理。

  6.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2019年3月县审计局对统计局审计反馈其2017年度支付的印刷费14.95万元未实行政府采购,要求统计局整改并完善政府采购程序,但统计局未建立相关制度,2019年和2020年共支付印刷费29.65万元,也未实行政府集中采购。

  整改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聊城市财政局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的通知文件内容,已完成本单位政府集中采购制度。

  五是党员干部提醒谈话形式化。

  7.提醒谈话未覆盖全体党员。2017年和2018年统计局党支部均有39名党员,但实际参加谈心谈话的均为20人。

  整改情况:今年已对现支部全体党员进行了两次谈心谈话。

  8.提醒谈话涉嫌造假。2017年进行2次提醒谈话,每次参加谈话的20人均存在和他人谈话内容完全一致的情况。

  整改情况:对提醒谈话内容一致的20人进行批评教育,对今年上半年的提醒谈话,严格把关,杜绝造假。

  9.谈话提醒备案表内容雷同。2018年5月份谈话,于庆华等5人、崔艳华等3人内容完全一致;2018年9月份谈话,9名领导班子成员、王莹等5人内容完全一致。

  整改情况:已对存在问题人员开会集体约谈,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以此为警戒,与会人员保证改正错误,立即整改,认认真真开展谈话提醒,不再出现此类情况。对今年谈话内容进行了严格审核把关。 谈话提醒备案表不规范。2018年5月份谈话和2019年12月份谈话,分别有20人(7名班子成员 、13名普通工作人员)、14人(5名班子成员、9名普通工作人员)的提醒备案表中谈话人与被谈话人均未签字;2018年5月份谈话,崔艳华等4名领导班子成员的备案表时间填错。 整改情况:现已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完成2021年度上半年谈话提醒工作。备案表严格审核,整理规范。

  六是责任担当不足,对历史遗留问题缺乏“破冰”勇气。

  11.未明确下属事业单位职责,致使其未单独履职。统计局下属两个副科级事业单位(社会经济调查队和综合调查队)、两个股级事业单位(农村经济调查队、统计站),但统计局对其职责、人员安排均未明确,其职能由统计局履行。

  整改情况:通过事业单位改革,我局确定保留了两个副科级事业单位,编办已下发了三定方案。

  12.对在职不在岗党员缺失管理。统计局现共有党员42人,其中退休老干部党支部(2019年12月成立)25人、统计局党支部17人。统计局将未到退休年龄的、在职不在岗的8人党关系转入退休老干部党支部,统计局党支部对其不再管理。

  整改情况:6月22日,为4名老党员发放在党50年纪念章,对在职不在岗的8人发放党史学习教育指定教材。7月7日,组织退休支部老党员党史学习教育研讨交流会,共同学习了习近平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并进行了党史学习教育的研讨交流。

  (二)党建主责意识不强,党建制度执行不严格

  一是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

  13.党建责任制意识不强,存在4个相关材料抄袭其他地区或部门材料的问题。如,《东阿县统计局关于党组抓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出现“建设美好淮南”字样;《2019年县统计局党支部宣传委员工作责任清单》出现“司法行政系统”字样。

  整改情况:对照统计局实际严肃认真修订了各项党建制度。

  14.党组和党支部成员履行党建职责不到位。《东阿县统计局关于党组抓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要求党组成员每半年为机关党员上1次党课,但有3名党组成员均未讲党课;《2018年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中要求的“每年至少开展1次党建工作专题调研活动”未进行;2019年作为宣传委员兼纪律委员的孙伟只知道自己为宣传委员,且对宣传委员、纪律委员党建工作责任内容不了解、未履行。

  整改情况:落实了党组成员上党课制度,党组书记曲华锋5月27日上了一节党课。7月14日,党组书记曲华锋和党支部书记秦明分别讲了一节党课,组织了“重温入党申请书 砥砺奋进新征程”主题活动,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

  15.党建工作督查考核缺失。党组仅对党建工作及党建工作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和考核安排,但实际未进行。

  整改情况:已经依照局党组情况对党建工作的督查和考核作出了相应计划安排,接下来会严格按照计划对党建工作进行定期的督查和考核。7月23日,对党建计划和制度进行再梳理。

  二是上党课次数少。

  16.2018年原党组书记温立祥、原党组成员李鸿善分别讲了1次党课;2020年,截止12月1日,党组书记曲华锋、党支部书记秦明分别讲了1次党课,均不符合有关要求。

  整改情况:5月27日,党组书记曲华锋上党课一节。7月14日,党组书记曲华锋和党支部书记秦明分别讲了一节党课。今年至今已讲了6节党课。

  三是集中学习打折扣,效果不佳。

  17.学习未入脑入心,座谈了解11人(2名班子成员、9名普通工作人员)均对应知应会的“四个意识”、“十九届五中全会”等党建基本知识知晓率低。

  整改情况:一是在党员集中学习中,向党员干部进行了深刻的思想教育,提出了要求,不能让学习的知识停留在听写上,而是要切实领会并牢记在心。二是完善了学习制度,制定的学习计划更科学,同时集中学习时增加了党员讨论环节,使每次的理论学习都能有收获。三是组织党员认真参加大众日报党史知识竞赛(成绩在全县前列)、学习强国学习(成绩在全县前列)、“灯塔-党建在线”专题学习(已获得结业证书)。

  (三)履职尽责不到位,权力运行存在薄弱环节

  一是制度建设不完善,执行不彻底。

  18.内控制度不健全。统计局对文件制发、审核未做规定,致使文件制发存在发文字号、成文日期和附件说明不规范,同一文件多个字号,文件更新不及时,文号在前、时间在后,错别字频出等多种错误。

  整改情况:已建立制度,对党组和局文件分别进行管理。

  19.制度制定不严谨。①《东阿县统计局财务管理办法》更新不及时,规定不细致。②《考勤管理制度》对工作人员因公外出请假管理存在漏洞,因公外出人员管理混乱。

  整改情况:已完善《考勤及请销假制度》,因公外出人员填写报备单,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字。7月1号开始执行。已重新更新财务管理办法,下一步严格执行。

  20.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不坚决。①制度执行打白条。2015年统计局下发《乡镇统计站考核评比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每年度对乡镇统计站的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奖惩,但统计局2018年和2019年均未进行考核。②制度执行打折扣。巡察组11月17日早晨8点33分对统计局工作纪律进行检查,22名在岗工作人员中8人请假但未填写请假条,剩余14人仅3人签名到岗、11人迟到,未严格执行《考勤管理制度》。③制度执行搞变通。2018年10月未有统计执法证的班子成员崔艳华和李琳使用山东省行政执法证进行了统计执法调查,未严格执行《统计执法证管理办法》。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对于2018年10月未有统计执法证崔艳华使用山东省行政执法证进行了统计执法调查情况。目前已经整改到位,该同志于2020年11月17日参加了全省统计执法培训班,并与18日参加了国家统计局统一组织的考试。目前已经顺利通过考试,统计执法证号是:15140533002。以后会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下发的《统计执法证管理办法》规定进行执法。

  二是重部署,轻落实,部分重点工作推进不力。

  21.“七五普法”工作浮于表面。《东阿县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要求进一步完善的干部学法制度和法制讲座制度未制定完善;要求2020年上半年之前,县统计局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对“七五”普法规划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中期督促检查、县统计局组织开展自检自查督促活动、县统计局对各乡镇(开发区)普法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等均未开展。

  整改情况:今年,县局全体干部职工、县镇街各级党政领导、统计人员均都学习了统计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对普法规划贯彻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已部分完成,8月底前全部完成。

  22.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工作力度不够。为贯彻落实上级规定,2018年统计局制发《东阿县统计局全面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但实际未开展相关工作;2019年统计局重新制发该实施办法,并制定配套的《东阿县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方案要求的各专业科室、镇(街道)及开发区统计站于2019年10月底前完成自查自纠、12月底前完成全部整改任务、12月6日前报送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等工作均未开展。

  整改情况:已经增加了两名统计执法人员,充实了统计执法队伍。各专业数据质量核查已经部分完成。

  三是统计执法形式化。

  23.2017年至2019年,贸易等3个专业共对49家企事业单位进行执法检查,但3个专业对每个检查对象提出的均为形式化问题、套路化措施,未真正落到建章立制层面,缺乏有效性,致使问题年年改年年有。

  整改情况:已制定半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开展部分企事业单位现场指导,下发统计业务及法律法规等知识资料。

  (四)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绝

  一是从严治党工作重形式轻效果。

  24.对党员疏于监管教育。2018年3月,原综合调查队队长赵敏被县公安局给予行政处罚,被县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整改情况: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理论学习重要内容。加强法治思想教育,对党员干部严格管理,防止类似事件发生。

  25.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重视不够。班子成员职责风险点底数不清,5名班子成员中仅秦明1人查找了自身职责风险点;个别班子成员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照抄照搬,出现“自觉遵守矿规矿章”、“加强浴池内部控制机制”等不合常规表述。

  整改情况:各班子成员根据自身分管的业务,查找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严格抓好落实。

  二是工作作风漂浮,形式主义问题较为突出。

  26.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浮于面上,以文件落实文件,缺少实际行动。①《关于成立东阿县统计局内部控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的通知》,成立内部控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负责相关工作,但实际未开展具体工作。②为落实市统计局开展的加强作风建设专项活动,县统计局制发《东阿县统计局关于成立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和《东阿县统计局开展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专项活动实施方案》,但实际未开展相关工作。

  整改情况:①调整了局内部控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单位考勤签到管理。②进行内部自查工作,撰写自查报告。专业开展了统计数据核查。

  27.材料文件照搬照抄或存在错误。统计局会议纪要、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班子民主生活会报告和单位工作规范等均不同程度存在错别字频出、照抄其他人或其他地区(单位)材料的问题,共计8个该类问题,如,统计局领导班子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中出现“党支部书记陈曙光”字样,与党支部书记为温立祥的实际不符。

  整改情况:落实文件印发前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核把关,专门设计《东阿县统计局会签发文稿纸》,在文件印发前严格审核把关,并长期坚持。党史学习教育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均由支部书记把关。

  28.工作开展不扎实,多美化少落实。党组成员、副局长刘红燕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中提到建立的《职能部门联系人制度》,《东阿县统计局关于2017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报告》中提到建立的《东阿县统计局办公用品购置管理办法》和《东阿县统计局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均未实际建立;统计局2017年至2019年工作总结中均提到多次召开统计执法专题会议以便及时调度、安排部署全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但其每年均召开了一次专题会议,只将当年统计执法检查计划下发,未有后期调度和安排,搞“材料美化”。

  整改情况:《东阿县统计局办公用品购置管理办法》正在制定完善中,7月底完成,《东阿县统计局政府集中采购制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三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未真正落地生根,违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

  29.差旅费报销超范围、超标准。①超地区范围报销差旅费。2019年1月李鸿善去铜城耿集村指导党建工作报销差旅费200元。②超标准报销差旅费。个别工作人员2019年3月、5月分别去聊城参加培训,均存在培训半天报销全天伙食补助费的情况,共计多报销100元。③重复报销差旅费。2019年和2020年共存在5人次报销同一日期不同地点差旅费问题,共计多报销差旅费300元。

  整改情况:超标准报销的差旅费600元已全部退回,并制定了《东阿县统计局差旅费管理办法》。

  30.培训费管理不规范。统计局2019年至2020年共存在10次将培训费中的餐费开具为会议费发票的问题,涉及资金1.3万元,且这10次餐费支付均未附用餐人员名单。

  整改情况:制定了《东阿县统计局培训费管理办法》。

  以后将严格执行。只要开具会议费发票的,一律不再入培训费科目。

  四是执行财经纪律有偏差,财务管理不合规现象依然多发。

  31.差旅费报销把关不严,缺失要件。2019年和2020年统计局存在18次差旅费报销未附相关通知或报送内容的问题,涉及资金5500元。

  整改情况:报销差旅费时财务人员严格把关,建立差旅报销登记表,凡是报销的一律先登记。差旅费报销时必须附相关通知,如若没有必须写清事由及地点。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东阿县统计局将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以巡察反馈问题为导向,以长效机制为依托,不断深化巡察整改落实,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养。持续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武装头脑,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履行主体责任。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营造更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良好政治生态。

  (二)强化责任意识,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要求,落实民主议事决策制度、“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加强重大事项决策监督;加强党务、政务公开,积极接受监督;完善权力、责任清单,规范行政行为。

  (三)切实运用成果,着力构建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充分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635-3289090;电子邮箱dextjj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