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巡视巡察 > 本级巡视巡察整改

东阿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东阿县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22-07-07 09:43:18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23日至2021年1月15日,第三巡察组对县医疗保障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5月,巡察组向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步骤

  (一)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情况通报会,各党组成员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认领,党组书记负领导责任,并向党组和上级党委做出书面检查。

  (二)落实任务,全面整改。对照反馈问题抓好自查,落实整改措施,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三)总结评估。开展总结评估,撰写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召开问题整改工作专题汇报会。针对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认真研究分析,查找制度机制和执行方面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二、整改措施

  (一)政治站位不高,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

  一是党组议事规则不明

  1.医保局党组未制定党组议事规则,与行政议事权责边界不清,党组会议和行政会议不做区分。

  整改措施:对于党组议事规则、行政议事权责边界不清、党组会议和行政会议不做区分等问题,局党组进行了深刻反思,同时在党组会上深入研究整改方向。一是制定党组议事规则,并按照该规则召开党组会议。二是严格规范决策行为,按照相关规定将党组会议和行政会议进行严格区分。

  二是党支部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

  2.座谈了解7人(3名领导干部、4名普通工作人员)均不了解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

  整改措施:一是召开东阿县医保局巡察反馈党建专题部署会议,支部成员对此进行深刻反思,并对分管领导党组会通报批评。二是强化支部成员与工作人员的联系,定期召开党员支部大会,提高党员的思想认识,加深工作人员对支部成员的了解。三是提高现有支部干部能力素质,加强经常性教育,开展多层次的交流活动,与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支部共建,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增强支部干部的工作意识、服务意识和群众意识。

  3.党员干部提醒谈话形式化。2019年5月个别干部谈话内容简单,针对性不强,不能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效果;2019年9月个别工作人员的谈话提醒备案表由他人代签字,部分职工的谈话表格填写不规范,存在漏项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对部分职工的谈话表格填写不规范,存在漏项的问题提出批评。二是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中共东阿县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全县开展谈话提醒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办发[2018]11号)文件要求,明确谈话内容、时间安排等事项,开展经常性提醒谈话。三是加强党员干部对提醒谈话的重视,建立谈心谈话制度,进一步规范谈话提醒备案表书写,增强谈话的针对性和主动性,杜绝他人代签、表格填写不规范等问题的发生,切实发挥谈话提醒的作用。

  4.对上级各项政策精神学习不及时。国家医保局关于2020年七项重点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有关医疗保障工作的讲话精神等均未进行学习。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坚持学习经常化、系统化。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对学习计划进行调整,对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及上级业务类文件及时传达学习,认认真真学、原原本本学。二是严格执行学习制度,主动跟进学习,自学与集中学相结合,每月党组会定期学习习近平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家、省医保政策。三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所学知识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用工作检验学习效果。

  三是部分“三重一大”事项不透明

  5.部分重大事项未研究。《东阿县医疗保障局关于成立保密领导小组的通知》(东医保发〔2019〕18号)、《关于印发<东阿县医疗保障局保密工作制度>的通知》(东医保发〔2019〕19号)、《东阿县医疗保障局关于成立政务热线领导小组的通知》(东医保发〔2019〕30号)涉及成立的保密领导小组、政务热线领导小组和保密制度均未进行集体讨论。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东阿县医疗保障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对制度规定的重要事项,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听取意见,确保重大事项决策的民主化、制度化。二是严格按照制定的制度,实行一事一议,对需要集体研究的事项按照民主集中制,凡属重要人事安排的,采取末位表决制,均经过党组会议集体讨论。

  6.部分重要人事安排决而不议。2019年6月18日研究的党组分工问题、2019年8月7日研究的班子成员分工问题只有研究结果,没有研究过程,缺乏民主充分讨论和科学论证。2019年8月7日医保中心人事安排只有研究结果,没有研究过程,缺乏民主充分讨论和科学论证。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制定的《东阿县医疗保障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对重要人事安排,做到集体研究、民主决策、科学论证、公开透明,同时整理好相关会议纪要。

  四是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存在薄弱环节

  7.理论中心组学习抓的不牢。2019中心组集中学习次数为10次、未达到一月一次标准,且无学习记录。

  整改措施:一是结合医保局单位实际,制定全年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每月开展一次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研究。二是坚持和完善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持续做好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加强对学习活动的管理。三是明确一名专职秘书,做好学习记录。四是理论组成员根据集中学习的心得,结合自身的分管工作,为所属党小组成员上一节积极生动的党课。

  8.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①宣传思想工作负责人员仅1人,队伍力量薄弱,活动形式单一,思想教育宣传效果不佳。②2019、2020年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中未安排部署或体现意识形态工作;2019年度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和民主生活会材料内容中,7名班子成员仅1人(党组书记刘汝明)体现意识形态内容。③2019年定期通报意识形态工作材料中,无相关记录,只有讲话稿。

  整改措施:一是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牢的问题,党组会对刘汝明提出批评。二是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工作队伍建设,选派政治理论性强、宣传水平高的同志加入到宣传队伍当中。三是丰富活动形式,强化思想教育宣传,加强意识形态学习,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活动,提升意识形态能力。四是开展“学党史 强服务”党史教育知识竞赛,加强对意识形态等知识的学习,确保思想教育宣传效果。五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落实力度,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六是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作为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和民主生活会剖析材料的重要内容,指派专人做好相关记录工作,确保意识形态工作做实做细。七是赴长清党性教育基地参观学习,使党员干部进一步认知历史、锤炼党性、弘扬革命精神,牢记党员初心,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对党建工作思想重视不够,党建制度执行不严格

  一是“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够有力

  9.上党课次数少。2020年以来仅7月1日由支部书记上了一次党课,不符合《党支部组织生活读本》中“党课每季度至少1次,每年不少于4次”的要求。

  整改措施:一是上党课次数少的问题,对分管负责人提出批评。二是严格按照《党支部组织生活读本》要求,加强党建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党课每季度至少1次,每年不少于4次。

  10.党小组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医保局共3个党小组,2020年仅1个党小组开展了组织生活,且人员签到不规范,应到人数、实到人数、缺席人员及党小组长均未填写。

  整改措施:一是对于党小组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的问题,对分管负责人提出批评。二是严格落实党的生活会制度,严肃党内组织生活纪律,组织所有党员重新学习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开展党小组组织生活。三是完善考勤制度,坚持每次活动前必签到,并于开会前向支部书记汇报出勤情况。如参加人员需要请假的,须填写书面请假单,并经支部书记签字同意,方可生效,支部书记签字前对请假事由进行核实,事实不清或不实的不准假。

  二是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有关程序执行不到位。

  11.2019年医保局机关党支部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组织生活会,12人(4名班子成员、8名普通工作人员)未查摆个人问题、未制定整改台账。2019年7月5日召开的申明明事件专题民主生活会,其实施方案要求的党组书记和党组成员之间、党组成员之间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未执行,6名班子成员缺少对照检查材料。

  整改措施:一是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有关程序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对分管负责人提出批评。二是从讲政治的高度开好民主生活会,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达到“红红脸,出出汗”的目的。三是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要求,扎实做好民主生活会的会前准备以及会后总结工作,提高会议实效。四是严肃党内组织生活纪律,帮助大家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并在将来的组织生活中认真查摆问题,制定台账,切实整改。

  三是集中学习打折扣,效果不佳。

  12.学习未入脑入心,座谈了解9人(3名班子成员、6名普通工作人员)对应知应会的“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等党建基本知识知晓率低。

  整改措施:一是对党建知识率低的问题,对分管负责人提出批评。二是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提高党建基本知识知晓率。开展党史教育知识竞赛,推动形成全局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浓厚氛围。三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实效,通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参观党性教育基地、县检察院党史学习教育基地等工作,继续提高党建基本知识知晓率。

  (三)履职尽责不到位,权力运行存在薄弱环节

  一是医保政策学习工作浮于表面。

  13.2019年工作总结中提到定期对全县人社所和定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使所有工作人员能尽快熟悉新业务,提高工作效率,但未严格执行。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强化业务培训,制定培训计划,每年对定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不少于两次,并做好相关档案的留存。二是进一步构建三级经办服务体系,召开全县医保工作培训会,对全县10个乡镇的50余名医保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力争使医保工作经办人员服务专业化、工作标准化,进一步引导镇街、村(社区)医保服务站实现精准化、精细化。

  二是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不坚决。

  14.制度执行打白条。①《东阿县医疗保障局医保基金内部监管实施办法(试行)》(东医保发〔2019〕17号)规定医保局内成立两个审计小组,定期(每月和年底)开展机关财务与中心财务的互相审计,但实际未执行。②《东阿县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医疗机构药品加价率及完善医疗项目收费的管理办法(试行)》(东医保发〔2019〕16号)规定县医保局将建立药品价格及医疗项目收费检查人才库,随机抽取人员对各医疗机构不定期检查,但医药服务和价格管理股2019年未对医疗机构的药品价格及医疗收费进行检查,2020年的部分检查也未抽取人才库人员。

  整改措施:一是2019年未对医疗机构的药品价格及医疗收费进行检查的问题,对科室负责人提出批评。二是成立副科级事业单位—县医保基金管理服务中心,承担我县医保基金内部控制,医保基金支付预警平台的建设、维护,基金支付的预警以及全县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价格日常监测平台的建设、维护等工作。 制度执行打折扣。①《考勤管理制度》规定“班子成员及其他科级干部因公外出,由局长批准;其他干部外出,由分管领导批准”,但部分工作人员的因公外出单中分管负责人未签字。②《学习制度》要求的每周学习,医保局仅坚持几次,执行不到位。③《关于规范东阿县医保智能审核处理违规问题的流程及制度的通知》(东医保中心字〔2020〕4号)要求医保中心基金安全股在智能审核系统中统计出每月各定点医疗机构存在的问题,但基金安全股仅在2020年3月份对2019年下半年、2020年6月份对2020年第一季度的问题进行了系统统计,延长了监督周期;定点医疗机构收到智能审核反馈作出解释说明、基金安全股对反馈情况进行审核和相关股室进行二次审核的时间期限均长于制度要求时间期限;定点医疗机构收到处理意见后需在15个工作日内形成整改报告报医保中心备案的要求未执行,医保中心也未对其督促。④2020年4月制发的《关于外伤调查程序及信息共享的实施意见》(东医保发〔2020〕6号)规定医保局接到外伤报案后,怀疑交通事故的,及时到交警部门进行核实,每月两次;但实际执行中仅在2020年6月份统一对2018年至2020年6月的意外伤害报销在交警部门进行了核实,2020年7月至10月的意外伤害报销是由医保局进行调查确认报销后,再统一到交警部门核实,对属于违规报销的追回统筹资金,容易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资金流失。⑤《东阿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定点医疗机构考核方案》规定考核结果将与医疗费用总额控制指标、年终决算补偿等进行挂钩,但2020年各定点医疗机构总额指标的确定是根据其2018、2019年度基金支付情况进行的测算。 整改措施:一是对于未按照《关于外伤调查程序及信息共享的实施意见》(东医保发〔2020〕6号)规定执行每月两次到交警部门进行核实的问题,对科室负责人提出批评。二是严格按照《考勤管理制度》要求,班子成员及其他科级干部请假需经局长批准。其他干部请假1天以内的,经股室负责人同意后由分管领导批准,2天以上的(含两天)在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局长批准。三是严格按照《学习要求》组织每周学习,并指派专人做好会前准备和会后总结。三是将严格按照《关于外伤调查程序及信息共享的实施意见》的规定,由县医保基金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每月两次到交警部门进行核实,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四是严格按照考核结果与医疗费用总额控制指标、年终决算补偿等进行挂钩,对下一年度的基金支付情况进行结算。

  三是重部署,轻落实

  16.医疗保障系统社会监督员聘请形式化。2020年9月15日县医保局下发《关于聘请医疗保障系统社会监督员的公告》,决定在县辖区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6类对象中聘请23名社会监督员,但截至10月10日仅13名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被推荐报名,其他领域人员均未完成报名;巡察组在已报名的13人中,随机抽取4人进行电话了解,2人不知道自己为监督员,2人称仅是人大或政协部门通知自己为监督员,对监督员职责、监督内容等均不了解。

  整改措施:一是针对医疗保障系统社会监督员聘请形式化进行查摆,党组高度重视,对分管负责人高洁提出批评。二是严格按照局出台文件《关于聘请医疗保障系统社会监督员的公告》要求,在县辖区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6类对象中聘请21名社会监督员并通报相关工作情况,使其了解监督员的职责、内容。三是定期召开社会监督员会议,通过网络、微信等方式及时通报当前医保工作状态,并通报监督电话号码,方便社会监督员的随时监督。

  17.满意度调查工作不严不实。2019年3月医保局成立以来,共进行了三次满意度调查,其中2019年上半年针对医疗救助对象开展入户调查、2019年12月在东阿医保公众号上发起满意度调查,但均未对调查发现的问题或群众的意见建议进行汇总解决,无结果分析运用。

  整改措施:一是联合卫生健康局出台相关群众满意度调查方案,每季度联合对医疗机构的群众满意度工作进行一次考核。二是每年在微信公众号开展两次满意度调查,并对群众反馈的问题和建议进行及时反馈汇总解决,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医保事项满意度。

  18.办文不严谨。①部分文件(5个)质量不高,出现错误。如,2020年3月制定的《东阿县医疗保障局谈话提醒制度》中出现“人社工作”字样,《东阿县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中将“马克思主义”写为“马克恩主义”。②发文不规范,6个红头未加盖公章。③文件更新不及时。2019年4月成立的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截止巡察期间,医保局未对该领导小组成员进行更新。

  整改措施:一是办文不严谨的问题,对办公室分管负责人提出批评。二是切实提升办文质量,发文内容做到切合实际、主题鲜明、重点突出、语言精练、格式规范。三是规范办文流程,局属各股室或各中心发文,先由有关科室拟稿,经办公室核稿后送分管领导审阅,最后由主要领导签发,杜绝出现办文不严谨的问题。四是全面排查文件是否按照要求进行更新,并对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文件进行更新。

  19.办会不细致。①缺失会议记录。2020年的各类会议均只有会议纪要,无会议记录。②部分会议纪要(5个)出现错别字错误。

  整改措施:一是会议记录缺失、会议纪要出现错别字的问题,对办公室分管负责人提出批评。二是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思想认识,确保会议记录准确完整并妥善保管。三是指派专人专记。办公室主任作为会议记录的专门记录员,记录做到真实准确,符合发言者的原意,决不能任意增减或改变,特别是关键词语不能走样。

  20.行政处罚相关卷宗的制作不规范。刁某某骗保、孙某某骗保和某透析中心的行政处罚档案均无统一编号,且缺失档案目录;某透析中心的行政处罚卷宗中缺失送达回证时间地点和现场检查影像资料;孙某某骗保案卷宗中公安机关移交函无公章、询问笔录中记录员未签字;某药店行政处罚卷宗中恢复刷卡通知无公章。

  整改措施:一是行政处罚相关卷宗的制作不规范的问题,对卷宗制作人提出批评。二是行政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按照《聊城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关于下发<聊城市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归档(评查)规范>的通知》(聊府〔2019〕8号)要求,做到执法案卷制作完整。

  21.医保基金监督管理有短板。基金使用的监督检查队伍成员多为医保局工作人员,专业人才不足,影响基金监管力度;医保中心职工和居民手工报销资金数额较大,但对此缺少专业审计监督,仅依靠较少的内部检查无法达到监督效果;局基金监督管理股负责对医保经办机构的重点业务和基金内部控制薄弱环节进行日常和专项检查,其中每季度一次的日常检查未进行,专项检查方面仅是对中心财务进行了检查。

  整改措施:针对监督检查队伍专业性不足的问题,一是成立县医保基金管理服务中心,加强基金监督管理,防止医保基金流失,该中心将负责对医保经办机构的重点业务和基金内部控制薄弱环节进行日常和专项检查。二是组建基金监管专业人才库,每次检查随机抽取专家随行或向市局申请专家随行,确保检查的专业性。

  针对手工报销缺少审计监督的问题,正在联系软件公司开发手工报销软件,尽量减少人工识别,由软件系统统一识别报销比例等不确定因素,减少人工带来的基金安全问题,另外,加大基金内控管理,做到每季度日常检查和专业检查相结合。

  (四)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绝

  一是从严治党工作重形式轻效果

  22.述责述廉材料照搬照抄,敷衍应付。某职工2019年述责述廉报告中出现“在今后工作中努力做一名优秀的人社干部”字样;医保中心3名工作人员的2019年述责述廉报告中,除业务工作外,其他内容基本一致;某职工2019年述责述廉报告中出现“居民以保”错别字。

  整改措施:一是对述责述廉材料照搬照抄,敷衍应付的问题,对相应人员提出批评。二是严格落实材料书写规范,加强对材料审核把关。办公室负责对述责述廉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错误之后,交由专人进行留存。

  23.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重视不够。①廉政风险点底数不清,防控措施单一,存在风险。医保局未制定《领导班子成员职责清单》,领导班子成员对自身职责廉政风险点底数不清;局属5个科室中仅3个科室查找了自身岗位风险点,其中1个科室针对风险点制定了防控措施,其他2个科室未制定;医保中心9个股室中仅5个股室查找自身岗位风险点,其中2个股室针对风险点制定了防控措施,但多为“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原则”等宽泛措施,未真正落到建章立制层面,缺乏针对性。②部分重要项目合同签订不及时,缺乏监管。2019年11月医保局采购的办公家具以及电脑打印机项目,截至集中巡察期间才签订正式书面合同;2019年4月至5月开发的医保转外就医备案的微信小程序,截至2019年7月才签订正式书面合同。

  整改措施:一是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各科室根据自身工作实际查找在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每个风险点都采用风险等级(“红、黄、绿”三级)进行划分,进一步细化分析风险的内容和表现形式。二是严格制度落实,包括重大事项事前研究,会议表决,严格流程,公开透明。完善合同管理制度,重要项目合同签订做到及时签订。

  二是公车管理不规范,未执行专车专卡管理

  24.2019年12月,医保局因工作需要购置两辆公车,并办理了两张加油卡,每张加油卡充值5000元,但实际中是两张加油卡混用,未执行专车专卡(加油卡)管理,不利于对公车的监督管理。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规范加油卡管理使用,持续做好公务用车管理。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公务用车管理,用车股室根据需要填写《公车用车审批单》,聊城市以内的由办公室统一调度审批,聊城市以外的由局长审批。使用公务用车产生的加油发票交由办公室统一报销,并提供公务用车说明,说明上由分管领导及经办人签字。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635-3275125;电子邮箱dexybj@lc.shan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