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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县物资总公司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东阿县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22-07-07 09:50:00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26日至6月30日,第一巡察组对县物资总公司党委进行了巡察。8月5日,巡察组向县物资总公司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 整改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治责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切实提升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及时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赵欣智承担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责任,率先垂范,真正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坚决防止问题整改敷衍应付、上推下卸、边改边犯。同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高效落实落地。
       (二)制订工作方案,压实整改责任。制定了《中共东阿县物资总公司委员会关于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明确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方法步骤。围绕巡察提出的4大类、11个方面,进行逐项梳理、深刻剖析,列出问题清单,明确责任科室、责任人,做到了反馈意见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

  (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整改工作开展后,物资总公司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小组会议2次,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专题分析研判巡察整改问题,统一了干部职工思想,提高了对巡察工作的认识,全面接受巡察反馈意见,自觉对号入座、主动认领问题,深入剖析原因,积极落实整改。

  (四)落实整改,强化督查。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实际工作相结合,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对能立行立改的,及时整改;对需要逐步整改的,限时整改销账;对需要长期努力的,建章立制,持续推进。坚持真实整改、持续整改、长期整改,改出成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党委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不到位。

  1.学习贯彻上级新精神新要求严重滞后。如理论学习不扎实,报告材料中有从网上抄袭照搬的现象。

  整改进展情况:10月份讲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党课一次,提高了思想认识。制定了党支部理论学习制度,明确及时按照上级精神调整学习计划,完善了物资总公司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党员学习计划。党委理论中心组8月16日对《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开展了1次集中学习、9月13日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1次集中学习,10月18日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国有企业改革的十条意见》、《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进行了学习研讨,11月5日对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指示要求精神进行了学习研讨,另外理论中心组计划在11月15日和12月13日对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开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新局面》进行学习。全体党员10月11日对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开展1次集中学习,11月8日对《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开展1次集中学习,进一步抓好理论学习和延伸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2.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如意识形态管理工作落实不严格,宗教工作部署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10月15日上午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和宗教工作;为加强思想宣传工作,在2021年党员学习计划中,增加关于《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学习内容,按照计划将在11月15日开展集中学习,提高认识,今后及时传达意识形态相关精神及报送意识形态工作报告。

  3.主题教育活动搞变通。如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两名同志使用相同的5条意见对其他党员提出批评。

  整改进展情况:10月11日总公司组织11名干部职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总结“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六大成果,10月18日党委书记讲授了“对党忠诚守初心,真抓实干担使命”专题党课,提高了思想认识,并把主题教育列为党员学习的永恒课题。10月29日党委书记分别对林泽忠、李琦两名同志进行了谈话提醒,提出批评,两人也意识到自己的问题并作了表态。

  4.其他重点工作推进不力。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推进迟缓,“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活动和党章党规学习开展不力。

  整改进展情况:7月5日召开党委会对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经与县财政局国资科对接,已将下属各公司退休人员、党员全部移交对应社区和社区党组织管理。8月19日召开了2021年度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史学习教育巡回指导组胡绍民主任、庄丽娜同志来我单位进行了指导。专题研讨了一次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指示要求精神。10月24日组织观看党课开讲啦第二期黄一兵副院长主讲的《伟大建党精神》。10月31日组织观看党课开讲啦第三期由杨凤城教授开讲的《党的伟大成就》。

  (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扛的不牢,党建工作短板突出。

  1.党委主体责任有缺失。如开展谈话提醒走过场;审计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打折扣;干部队伍管理有盲区,请销假制度流于形式;违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绝。

  整改进展情况:制定了2021年度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将班子主体责任清单内容分层分类化解到相关科室,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根据党风室关于谈话提醒的要求,制定了物资总公司谈话提醒工作的通知,下发相关科室;10月26日,纪委派驻五组到我单位对11名相关人员开展了谈话提醒工作;11月4日,总公司副总经理林泽忠同志对下属各公司班子成员及重要科室4名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工作,严格按照谈话提醒的通知要求开展谈话工作。完善了《考勤制度》,10月1日启用指纹机,实行一天两签到,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10月25日组织集体学习县纪委《关于3起违反换届纪律典型案例的通报》,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坚决杜绝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10月26日总公司及下属各公司经理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行了学习,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2.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如党员学习形式化,学习内容自由化;“三会一课”开展不合规;党费收缴不规范;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主题党日开展频次不够,形式单一;党建领导小组调整不及时。

  整改进展情况:分别在6月21日、7月5日、10月14日、10月18日共4次召开党委会,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加强党建能力培训,10月26日组织下属党支部书记、委员及党务工作人员对“三会一课”制度、主题党日制度进行学习。抽查了物资总公司机关党支部4名党员学习笔记,均严格按照规定计划进行学习。因下属建筑材料公司、金属回收公司和木材公司党支部退休党员已移交社区党组织管理,为了更好的开展工作,10月14日召开党委会研究决定了撤销东阿县建筑材料公司党支部和木材公司党支部,其党员合并至金属回收公司党支部管理,并于10月15日向县机关工委请示,当日收到同意撤并请示的批复。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第六条下岗失业党员每月缴纳党费0.2元的规定,物资总公司召开党委会研究决定下属金属回收党支部党员(共计20人)符合下岗失业党员条件,每月可按照0.2元缴纳党费,并要求严格按时收缴党费。明确温鲁威同志为专职党务干部,及时做好生活会材料的归档工作,面临工作岗位调整,及时调整党建领导小组。

  (三)权力运行不规范,制度建设有缺失。

  1.集体决策执行不到位。议事边界混淆,党委会和行政班子会未区分;议事决策程序执行不严格。

  整改进展情况:11月8日组织党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制定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研究、决策和执行,明确实行末位表态制,不允许用一致同意代替表态。涉及“三重一大”会议记录必须由第一负责人签字。建立了物资总公司会议制度,对会议类别进行了区分。

  2.财务管理存在监管漏洞和廉政风险。如审核把关不严,定额发票报销过多,支出报销未附相关要件,报销差旅费未附相关要件,消费凭证与发票单位不一致;财务制度执行不严,跨年度和集中报账,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工会福利发放方式不规范,发放专项资金不严格,对下属公司财务疏于监督,导致下属公司混乱。

  整改进展情况:为加强总公司及下属公司财务管理,建立健全了《东阿县物资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明确总公司财务科对报销时间相近、类别相似或相同的,无相关要件的,消费凭证与发票单位不一致等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坚决不予报销;其中林泽忠、辛健关于使用定额发票的情况,李琦关于空调费无经手人及赴青岛、聊城学习未附学习通知的情况,刘德平赴西安参加会议未附学习通知的情况,林泽忠、温鲁威关于凭证与发票单位不一致的情况,林泽忠跨年度集中报销的情况均做出了书面说明,并对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了学习,坚决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总公司已完善固定资产明细账。关于下属各公司财务方面的问题,9月9日总公司制定财务制度及专项资金发放制度,下发到各公司要求9月底之前报送整改情况的说明。9月15日建筑材料公司退回2018年外出学习超标费用1450元,并对于存在的其他问题作出书面说明;9月3日机电公司对于2020年招待费、跨年度报销、报销无明细、对外投资合同不细致等问题作出书面说明;9月16日金属回收公司对于收据入账且无明细问题作出书面说明,经检查,巡查至今该公司暂无支出,下一步将根据财务制度规范记账;开发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了财务制度,规范记账,经检查,巡查至今该公司暂无支出;9月17日,经检查,燃料总公司已建立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及台账并对于报销油费、资金提现过多问题作出《情况说明及整改措施》书面说明。10月25日,经检查,物贸公司、金属回收公司、开发公司对于巡察后的收支情况已制记账凭证;10月20日,物资总公司工会开会研究制定了《工会福利发放制度》,严格执行。

  3.制度建设有缺失。如对单位规章制度建设重视不够,制定流程不规范,缺乏严肃性。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不全面。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进展情况:修订了物资总公司《制度汇编》,完善了各项制度,均以红头文形式印发,装订成册。有针对性的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下发至各公司,明确了每年组织一次对下属各公司财务情况检查,严格执行。通过早会的形式,集体学习了新的《考勤制度》,明确纪检科强化制度监督,违规违纪人员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给予处理。

  (四)为民理念树的不牢,政绩观有偏差

  1.政绩观有偏差,形式主义突出。如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不到位,报告材料中套话多、虚话多,以材料落实材料,存在内容雷同、抄袭应付、错别字等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9月30日开展了“整顿机关作风”行动,对照“作风十弊”问题整改清单,开展自查,形成自查清单及作风整改措施,党委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带头改进作风,以身作则,坚决遏制形式主义,改善消极应付的工作态度。10月28日通过观看红色革命电影“长津湖”,全体党员深深触动,撰写心得体会,提高了党性。

  2.专项资金、经费监管不力,维护职工利益不积极主动。如物资总公司党委对各类专项资金或经费一发了之,没有监督管理,致使下属公司发放混乱。

  整改进展情况:总公司制定了《困难补助及救助金管理制度》,明确了发放范围和发放额度,申请及审批流程。严格监督救助金和专项扶贫困难职工资金发放,坚决保障职工利益。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 0635-3281706;电子邮箱 dewzj6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