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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建设】强化“熔炉”作用,淬炼巡察“尖兵”

来源:东阿县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21-03-25 16:57:40


为进一步提高巡察干部的能力素质和业务水平,确保县委第十二轮巡察高效有序开展, 3月22日-3月23日,东阿县委巡察机构组织召开巡察干部业务“熔课堂”。县委巡察办主任武强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参与县委第十二轮巡察的全体人员参加了培训。

本次培训邀请了两名优秀巡察干部同与会人员分享了在巡察精准发现问题、高质量撰写巡察报告等方面的心得体会。同时,邀请县财政局、县政府办、县党风政风监督室的三名业务骨干对财经纪律相关内容、招投标相关内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内容进行了深入解读和专题辅导。通过本次授课,进一步明确了政治巡察的工作要求,阐述了巡察工作的方式方法,强调了巡察工作的纪律规定。参训干部均表示,授课内容紧贴巡察工作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操作性。

培训结束后,武强同志对巡察组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履职担当本领。巡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巡察干部要成为行家里手,必须有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要带头提高自身政治素质,深刻理解政治巡察内涵,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不断加强学习、充实自我。二是提高团结协作本领。巡察组是一个有机整体,必须发挥集体的力量,坚持把“支部建在组上”,把所有党员纳入巡察组临时党支部,健全党支部各项制度,严肃开展组织生活,发挥好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巡察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副组长协助组长按照分工抓好工作落实;联络员相当于巡察组的“秘书长”,上下沟通、内外协调、事无巨细、权小责重,要发挥好自己的作用。三是严守巡察工作纪律。巡察工作涉及的重要信息、保密信息比较多,各巡察组要建立配套保密制度,签订保密承诺书,严守保密纪律,严守职责边界,自觉维护巡察干部的形象。